________有限公司為進一步擴大公司經營范圍,提升公司實力,增強經營活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經股東會全體股東充分討論,對公司章程的有關條款作如下修改:
原章程第二條:經公司登記機關核準,公司經營范圍是:信息科技產品生產、經營;信息咨詢服務(涉及專項管理規定的除外);倉儲(涉及專項管理規定的除外);房地產開發與經營、房地產租賃;國內商品(國家政策規定不允許經營除外)批發、零售。
修改為:經公司登記機關核準,公司經營范圍是:信息科技產品生產、經營;信息咨詢服務(涉及專項管理規定的除外);倉儲(涉及專項管理規定的除外);房地產開發與經營、房地產租賃;國內商品(國家政策規定不允許經營除外)批發、零售;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不另附進出口商品目錄,國家規定的專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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