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法務指南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工傷認定標準
發表于:2015-04-15閱讀量:(3482)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規定,職工下列情形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交通事故傷害的。
(一)非本人主要責任,是指同等責任、次要責任和無責任的情形;因本人主要責任和全部責任的交通事故受到傷害的,即不屬于工傷。
(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6條規定,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下列情形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1、在合理時間內往返于工作地與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單位宿舍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時間內往返于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3、從事屬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動,且在合理時間和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4、在合理時間內其他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工作時間因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傷害的。在工作時間因工作受到交通事故傷害的職工,既包括作為機動車駕駛員的職工受傷,也包括非駕駛員的職工受傷。
本文版權歸易法通所有,轉載時請注明出處,必須保留網站名稱、網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隨意刪改文章任何內容,否則我公司將保留法律追究權利。
① 掃描左側二維碼,關注我個人微信
② 關注后,發送關鍵字“干貨”2個字
③ 我給你發《勞動合同風險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