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法務指南 - 債權債務 - 追收建筑工程款、材料款有哪些注意事項呢
發表于:2015-12-23閱讀量:(3236)
一、凡是不能現貨現清的交易都應簽訂書面合同,簽訂合同時應留下對方公司的營業執照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委托代理人或項目經理身份證復印件等資料。
涉及交易金額比較大大時,施工企業還應留下房地產開發商的用地資料復印件、項目施工許可證復印件等資料。
材料供應商還應留下施工企業與房地產供應商的施工合同復印件、施工許可證復印件等資料,便于今后訴訟有據。
訴訟?看小編的推薦:《欠款起訴程序》
二、應在合同中約定項目負責人,約定項目負責人對工程量、工程驗收文件、其材料接收單據、結算書等文件資料的簽署與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簽署具有同等效力。
在實踐中,可能需要多次對部分工程的工程進行確認,對部分工程進行先驗收,對部分材料收貨和驗收。
但對方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可能每次都在施工現場,這些工作也不可能全部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來處理,每份文件都要求蓋單位公章也是不現實的。
通常是由項目經理負責進行工程量確認、工程和材料質量驗收等工作,這就必須在合同中明確約定項目經理的名字和簽名效力,以防日后產生爭議和糾紛。
催收一體化:《標準化催收流程,成功催回拖欠款》
三、施工或交貨之后,注意繼續跟蹤建設項目的進展情況,及時掌握債務人信息和項目的使用情況,如項目未經驗收即投入使用要注意及時保留相關證據。
四、建議及時訴訟,防止延誤訴訟時效和主張工程款優先受償權的時效。
建議一般在工程完工后三個月內或供貨后三個月內進行工程款、材料款結算并催收。
如在五個月內不能收齊款項就應進行訴訟,這樣一方面可防止延誤主張優先受償權的時效。
另一方面也便于法院通過財產保全或執行措施控制債務人的財產和資金流。
訴訟時效不是鬧著玩的哦:《欠款的訴訟時效》
五、對方協商以房屋或土地抵工程款、材料款的應經常了解項目進展情況。
及時辦理抵債房屋、土地的產權變更登記,防止開發商玩一房多賣,造成債權人經濟損失。
六、建議在簽訂相關合同均應約定逾期付款的違約金,如果今后發生訴訟,違約金可以用于彌補訴訟中發生的訴訟費、律師費等支出。
未雨綢繆:《如何遠離拖欠款?》
本文版權歸易法通所有,轉載時請注明出處,必須保留網站名稱、網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隨意刪改文章任何內容,否則我公司將保留法律追究權利。
① 掃描左側二維碼,關注我個人微信
② 關注后,發送關鍵字“干貨”2個字
③ 我給你發《勞動合同風險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