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法務指南 - 債權債務 - 律師解惑丨關于借款合同利息的3個問題?。ǜ焦俜浇钘l范本)
發表于:2019-08-22閱讀量:(2991)
現實生活中,民間借貸是越來越頻繁,親朋好友、生意伙伴之間借錢周轉都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
但很多時候出于信任和方便、礙于情面,將借錢的利息“含糊”過去或者壓根沒說清楚,隨之而來的糾紛就發生了。
近日,易律師就接到幾位客戶朋友的咨詢,小編在此整理匯總,希望能給大家一些借鑒。(案例中人物均使用化名)
問題1. 借款利息預先扣除
A客戶:
我之前向我的朋友小李借了10萬塊錢,我們約好了按年息2%計算利息,并且說好了三年之后才還錢。
在簽好借款合同后,小馬就給了我9萬塊錢,并且跟我說直接將利息在本金中扣除了。我覺得小馬這樣做讓我感到非常的郁悶,但是沒辦法,我因為現在缺錢,就只能把這9萬塊錢拿走了。
但是我現在越想越不對,小馬這樣做真的合法嗎?
易律師: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司法解釋》的規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歸還借款并計算利息。所以,您的朋友小馬這種做法是違法的。
因此,兩年后您可以以9萬塊錢作為借款本金,按照當時約定的利率標準計算利息,再將這利息總額加上本金還給您的朋友小馬就好了。
問題2. 逾期不歸還借款
B客戶:
前兩年,我的朋友小華因為要買房,就向我借了十萬塊錢,我們有寫過借條,并且說好了一年之后還。
但是小華今年才把錢還給我,我想讓小華把這逾期還錢的利息馬上支付給我,但是小華卻跟我說我們當時簽借條的時候沒有說到這個,就不給我支付這逾期的利息了。
那我現在還可以讓他給我這逾期利息嗎?
易律師: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司法解釋》的規定,既未約定借期內的利率,也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資金占用期間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雖然您的朋友小華把錢還給了您,但是他并沒有按照約定的時間還款,而是晚了一年,因此,您完全有權利讓您的朋友小華自約定還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的標準向您支付逾期還款利息。
問題3. 出借人要求提前還利息
C客戶:
我之前向我的朋友小李借了10萬塊錢,我們約好了按年息2%計算利息,并且說好了三年之后才還錢。
但是現在才過了兩年,我朋友就讓我還錢,我覺得時間還沒到就沒還。但是他說他現在真的缺錢,問我能不能先把這錢的利息還給他,我覺得明明都說好了三年之后還的,哪有現在就還利息的道理。
但是我又覺得他著急用錢,所以我可以先把這利息還給他嗎?
易律師:
你們的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時間雖然為三年,對于10萬塊錢的本金來說,你有權利拒絕現在還款,但是您還是應該支付過去兩年的利息的。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借款人應該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并且經過協商也不能確定的,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該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余期間不滿一年的,應該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
易法通友情提醒: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幾乎每個人都會接觸到借款合同。但是大部分人都寫的非常的不規范,而這時出現問題也是非常麻煩的。因此在寫借款合同時,我們要盡可能寫的規范、完整,這樣在發生借貸糾紛的時候,我們才不至于慌了手腳。
易法通在此為大家提供免費范本下載 ? 最新實用標準版 借條范本
① 掃描左側二維碼,關注我個人微信
② 關注后,發送關鍵字“干貨”2個字
③ 我給你發《勞動合同風險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