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法務指南 - 其他文章 - 一室戶分割出租,一方向另一方臥室伸賊手 房間有門鎖認定“入戶盜竊”
發表于:2013-04-09閱讀量:(2679)
李家夫婦將一室戶分割成兩間房,靠門一間出租,靠里一間自住。誰知這一戶“兩房”內,李家夫婦銀行卡內的1.5萬元不翼而飛,而小偷正是租客楊某。近日,閘北區法院依法認定楊某“入戶盜竊”,判處他有期徒刑3年3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
【案件回放】
2011年,外地來滬的李家夫婦在臨汾路一小區租了套朝南一室戶。為節約租金,夫婦倆將房間用夾板一分為二,門口一間租給楊某;靠里一間作為臥室自住;再往里的天井也被夫婦倆改裝成裁縫店做起小生意。兩個房間各裝有門鎖,且雙方共用一室戶總房門。
去年8月的一天,楊某無意間瞥見李家夫婦將一張用紙包好的銀行卡放入臥室桌子的抽屜里,而抽屜似乎并沒有鎖,這件事被楊某記在心里。同月26日17時許,楊某趁李家夫婦在天井做衣服空隙,悄悄溜進李家夫婦臥室,拉開抽屜盜走銀行卡。此時,楊某欣喜地發現這張銀行卡外包著的紙上寫著一串數字,看起來疑似密碼。
嗣后,楊某前往附近銀行ATM取款機前嘗試,密碼果然正確,便順利地分三次每次5000元共取走現金1.5萬元。回到住處后,楊某將銀行卡用紙包好又塞回李家夫婦抽屜。直至次月16日,李家夫婦給兒子交學費時發現卡內錢款“蒸發”,趕緊報案,楊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直到這時,夫妻倆才被告知楊某曾三次因犯盜竊罪被判處刑罰。
【以案說法】
問:本案為何認定為“入戶盜竊”,而非“普通盜竊”?
答:一室戶被分割成兩個房間,兩家人各居其中一間,且各自房間都裝有門鎖,空間均與外界隔離,已具備“戶”的特征。本案中,無論案發時李家夫婦房門鎖著還是開著,也無論楊某平時是否可以自由出入他們房間,只要房間已隔成李家夫婦生活的相對密閉空間,便已構成刑法意義上的“戶”;楊某潛入李家夫婦房間盜竊的行為,便應認定為“入戶盜竊”。
問:“入戶盜竊”在量刑上為何會重于“普通盜竊”?
答:法律規定,普通盜竊2萬元以上構成數額巨大,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入戶盜竊6000元以上便構成數額巨大,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人們傳統思維觀念中,家是避風的港灣,是最安全可靠之地。“入戶盜竊”侵犯的不僅是公民財產,還非法侵入了公民的住宅;同時,偷盜者一旦被發現,也往往會鋌而走險,暴力獲贓,甚至會發生傷害他人人身的事件,具有較大社會危害性。本案中,楊某的行為屬于非典型“入戶盜竊”,造成的危害性較小,考慮到他還有坦白、退賠等從輕情節,法院作出如上判決。
【法辭典】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如果你在生活或工作中遇到法律問題,需要尋找專業人士進行法律咨詢,請聯系我們易法通。易法通擁有專業化分工的核心律師團隊,聯合全國各地優秀的律師,可以為您提供一站式的法律咨詢服務。易法通會針對您的問題提供“量身定做”的解決方案,幫助您切實解決實際問題。
轉載自: http://www.hshfy.sh.cn/shfy/gweb/xxnr.jsp?pa=aaWQ9MjYwNTA0JnhoPTEPdcssz
① 掃描左側二維碼,關注我個人微信
② 關注后,發送關鍵字“干貨”2個字
③ 我給你發《勞動合同風險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