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于:2014-03-19閱讀量:(2801)
古人云:父母之愛子必為之計深遠。這是中國從古至今都不曾變過的理念,也是實情,現如今也不乏父母花費一生積蓄為子女買婚房,希望子女今后可以有個幸福安穩的家的例子。天遂人愿有之,事與愿違亦有之,尤其在當下,離婚率如此之高,因離婚產生的糾紛更是不計其數。財產分割便是糾紛產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為了避免離婚時因財產分割而產生糾紛,律師建議您訂立婚前財產協議,那么在婚前財產協議里哪些財產是屬于自己的個人財產呢?
1、婚前或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房屋等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
2、個人存款。
3、股票、投資基金、債券(是指合約人民幣——元)等有價證券。
4、某某公司的多少股份
5、其他財產。
易法通溫馨提醒:在訂立婚前財產協議時最好咨詢專業律師,以免產生不必要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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