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法務指南 - 債權債務 - 網絡聊天記錄在民間借貸案件中作為證據,需具備哪些條件?
發表于:2015-03-27閱讀量:(2506)
隨著網絡技術的迅猛發展和移動終端設備的普及,網絡即時性交流方式已經融入到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眾多民事活動通過QQ、微信等進行溝通、商討已不足為奇,近年來司法實踐中發現越來越多的民間借貸糾紛案件涉及到將網絡聊天記錄作為證據使用便是最好的例證。讓我們來看看聊天記錄作為證據相關問題。
一、網絡聊天記錄的特點
網絡聊天記錄作為一種電子證據,具有數據性、多樣性、易復制性、易破壞性等特點。
那么,網絡聊天記錄能作為證據使用嗎?來看看吧↓↓↓
二、網絡聊天記錄作為證據使用的要求
(一)網絡聊天記錄在民間借貸案件中作為證據使用,必須具有真實性。
1、主體真實:網絡聊天記錄是記錄真實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間聊天的記錄。舉證責任人需舉證證明該對象所代表的人物和借款人或者出借人是同一人,這可以通過到提供聊天軟件服務的相應服務商處調取注冊者的身份信息進行證明。
2、內容真實:由于網絡聊天記錄以計算機數據技術為支撐,具有易復制性和易破壞性的特定,在數據提取過程可以通過特定的計算機技術進行復制、修改和刪減,因此,在網絡聊天記錄的提取過程中保證聊天記錄的真實性至關重要。
在實踐操作中,舉證責任人可以采取聘請提供聊天軟件的服務商技術人員進行信息提取或者對提取的聊天記錄到公證處進行公證;或者尋求適格證人作證,在證人的監督下進行聊天記錄的提取,這些方法均可以保證聊天記錄的真實性。對于聊天記錄的保存形式可以是將手機或電腦上的聊天界面進行拍照或者截屏后打印,也可以是通過特定技術將聊天記錄提取出來后打印或者存貯在特定的設備或者介質中,將特定的設備或者介質提交給法院。
綜上,可以知道聊天記錄的真實性可以通過自認的方式和經過具有專業資質的機構或者個人鑒定過或者公證部門公證的網絡聊天記錄,可以作為民間借貸案件中認定案件事實的證據使用。并且適格的證人以作證或者有效證人證言方式證實是真實的網絡聊天記錄的,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有了證據,您還需要一份起訴狀范本 → 《民間借貸糾紛民事起訴狀范本》
(二)網絡聊天記錄在民間借貸案件中作為證據使用,須具有完整性和關聯性。
具有完整性,包括網絡聊天記錄要以合法、完整的形式呈現出來,即網絡聊天記錄須以法律認可的證據表現形式呈現出來,包括文字聊天記錄、視頻聊天記錄、語音聊天記錄等。
內容上具有完整性,即舉證責任人在將網絡聊天記錄作為證據提交時,必須完整的提交整個網絡聊天記錄,不能只提交對自己有利的部分,而對自己不利的部分予以刪減或者不提交。網絡聊天記錄的關聯性是指在民間借貸案件中作為證據使用的網絡聊天記錄的內容須與該民間借貸案件的借貸事實有聯系,包括該聊天記錄與待證事實有實體意義上的聯系和法律意義上的聯系,如聊天記錄中提到了借款的金額、借款的交付方式、借款的用途、借款利息的約定、借款及還款的時間等等,這些都對民間借貸案件需要查明的事實和法律界定具有重要意義。
(三)網絡聊天記錄在民間借貸案件中作為證據使用,需與其他證據形成證據鏈條。
民間借貸案件的主要證據是借條或者借款協議、借款支付憑證。在有借條或者借款協議對借款人的信息、借款的金額、借款的用途、借款的支付方式、借款利息的計算方式做出明確約定并有借款支付憑證佐證的情況下,網絡聊天記錄作為一種佐證證據對借款的事實予以佐證,在這種情況下網絡聊天記錄作為一種輔助證據,與借條或借款協議自然而然的形成了證據鏈條。
要注意約定借款利息啦↓↓↓
但是在司法實踐中,有些借款人并沒有給出借人出具借條或者簽訂借款協議,而是通過網絡聊天的方式向出借人提出借款,出借人給借款人支付借款后,難以收回,產生糾紛。在這種情況下,載有出借人和借款人商討借款事宜的網絡聊天記錄就成為了關鍵證據,但是僅憑網絡聊天記錄就對案件事實作出認定還是存在一定難度的,因此,如果只是沒有借條或者借款協議,而有銀行轉賬憑證、手機銀行轉賬記錄、出借人催收借款的電話錄音等證據資料予以佐證,那么網絡聊天記錄可以與這些證據一道形成完整的證據鏈,證明出借人與借款人之間借貸事實的存在,網絡聊天記錄可以認定為具有證據效力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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