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法務指南 - 其他文章 - 湖北“商場電梯吃人”事故,誰該為此負責?
發表于:2015-07-27閱讀量:(3115)
7月26日上午10時左右,荊州安良百貨商場發生了一起電梯安全事故。一名女子帶著孩子乘自動電梯上樓,電梯踏板忽然出現裂縫。危急時刻,女子及時將孩子托舉出,孩子并未受傷,而自己卻被卷入裂縫之中活活絞死。此事故發生于百貨商場之內,涉及多方主體,那么究竟誰該為此事件負責?
一、商場責任
我國法律規定了商場等服務經營場所對于消費者、潛在的消費者以及實際進入該服務場所的任何人的安全保障義務。
該義務的主要內容=在特定的服務場所,權利人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應當得到保障,義務人應當對這種人身和財產安全履行相應的積極作為或者消極不作為義務。
安全保障義務→ 《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在安全保障義務中的界定》
此次事故發生于商場之內,受害人帶孩子在商場購物發生事故,商場很顯然沒有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需要對受害者進行賠償。
二、電梯維修保養公司責任
如果此事故被證實是電梯的看護出了問題,則負責電梯維修保養的公司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在此情況下,商場和公司之間存在合同關系,而公司怠于保養或者不予保養的行為,對商場構成了違約,被害人可以將其作為共同被告,法院分清其內部責任后,確認賠償。
同時被害人僅起訴商場的情況下,商場可以請求法院追加電梯維修保養公司作為第三人。
三、電梯廠家責任
如果事故被證明是因電梯存在缺陷或者瑕疵造成的,則電梯廠家也是被告。
廠家免責條款看一看↓
《產品缺陷造成使用人身體、財產損失,生產者在什么情況下可以免責?》
我國法律規定了生產者的產品責任。
產品責任=產品存在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危險,造成消費者人身或者除缺陷產品以外的其他財產損失后,缺陷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應當承擔的特殊的侵權法律責任。
因此,如果是電梯的生產存在問題,廠家需要對此次事故負責。
四、質檢部門責任
如果是由于電梯產品存在質量問題而導致事故發生,而對于電梯這種特種設備監管的質檢部門,行政不作為或者亂作為的,也要承擔行政責任。
事故救濟,請點擊:
《民事起訴狀范文》
本文版權歸易法通所有,轉載時請注明出處,必須保留網站名稱、網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隨意刪改文章任何內容,否則我公司將保留法律追究權利。
① 掃描左側二維碼,關注我個人微信
② 關注后,發送關鍵字“干貨”2個字
③ 我給你發《勞動合同風險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