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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個全職媽媽無經濟收入,孩子現在十個月。如果離婚孩子會因為我沒收入判給對方嗎?如果會,我要如何爭取?如果不會而是判給我,那孩子兩歲之后是不是撫養權又歸對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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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追問
98號律師
1、一般情況下,孩子的撫養權可以由雙方協商一致決定,達不成協議的,可向法院起訴。 另,《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2、按照《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3、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二條規定,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周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準許。 3、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根據您的描述,只要不是您主動放棄履行撫養義務或者前訴第1款里包括的情形之一的,一般2周歲以下的子女隨女方撫養。 2周歲以上的子女撫養,若男方再主張的,考慮到您的情況,建議可以從上述第3款第(2)種情況去主張。 以上咨詢是依據您提供的信息及有關法律規定作出的,如果您對相關事宜有需要解釋的地方,請隨時與我們聯系。 如果您需要電話咨詢的,可以選擇我們的電話咨詢服務,99元/半個小時 法律咨詢http://www.yiersports.com/p/zixun,下單后,我們的服務人員會和您電話聯系,為您分析解答。
39號律師
你好,建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訴,由法院判決。另外,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除非是你提出的離婚請求或者法院認為有必要受理的男方離婚請求。
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判給母方的可能性更大,除非母方存在法律規定的不適宜撫養的情況,如母方患有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等。
2、你可以提出以下請求爭取撫養權:兩周歲以內的孩子需要母親哺乳。
3、孩子兩周歲以后,男方再次爭奪撫養權的,你可以從以下方面進行主張:子女跟隨你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成長不利;母親更有時間照顧孩子;男方有不良嗜好,如酗酒;男方對婚姻破裂存在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