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掃描左側二維碼,關注我個人微信
② 關注后,發送關鍵字“干貨”2個字
③ 我給你發《勞動合同風險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
我一年前給別人借了10萬塊錢,借條上寫的借期一年,給百分之二十的利息,現在快要到期了,他沒有還的,我可以要求他再重新寫一張12萬的借條,按百分之二十的利息還款嗎?具備法律效益嗎?
律師未回答前暫不可追問,律師的及時解答時間為:8:30-17:30,解答后您仍有疑問,可繼續提問,感謝您的耐心等待
我要追問
12號律師
您好,依據您描述的情況,一般情況下,如果在借款到期后,你們雙方協商達成重新寫借條,將1萬和2萬利息結算為本金,利息20%,重新寫借條,是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對方可以拒絕您提出的該要求,是否有法律效力需要您們雙方平等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