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掃描左側二維碼,關注我個人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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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我給你發《勞動合同風險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
我有事想咨詢一下,我們4月12日被競爭對手到工商實名舉報了,涉及到二點,1有二款產品中有 "最"字 另外,2我們BOSS在寫品牌故事時,把出任以前公司的CEO一職寫進去了,但沒有寫具體的時間,現工商說涉及廣告法違法行為,要罰款20W,這對我們剛起步的企業來說太殘酷了。
律師未回答前暫不可追問,律師的及時解答時間為:8:30-17:30,解答后您仍有疑問,可繼續提問,感謝您的耐心等待
我要追問
47號律師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1、《廣告法》第9條規定,廣告中不得有“最高級”“最佳”等用語,如果存在這種情況,那么《廣告法》第55條規定,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明知或者應知廣告虛假仍設計、制作、代理、發布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廣告費用,并處廣告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所以,工商局如果以涉嫌違反廣告法處罰是在法律規定范圍內處罰,如果不服該處罰,貴公司可以申請行政復議。建議貴司吸取教訓,找合法的廣告公司處理有關產品推廣,或者對此不明白可以事先咨詢律師。
2、貴公司在上述問題中提到,貴司boss品牌故事中未將以前出任公司ceo的時間這個問題,可能我們還無法理解您這里問題,建議您詳細描述,或者您也可以電話咨詢我們的律師。
我們有《企業法律顧問》,為預防貴司再次出現其他法律風險情況,貴司可以考慮購買我們的《企業法律顧問》,為貴司創業經營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