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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燒吃的,人在家但是在房間里看電視忘記了,吃的燒焦了,有焦味飄出來。自己家味道不重,聞到就關掉了,但是據說樓上兩樓很明顯,在我們發現燒焦前樓上報警了,消防和公安都出警了。他們排查過程中,先排查的住戶有一戶不在家,也沒在物業留聯系方式,物業帶著警察把門撞壞了進去檢查的。事后該住戶的損失應該由哪一方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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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號律師
您好,一般來說業主都會與物業簽訂《物業協議》一類的文件,其中會約定這些責任的承擔問題,其次,因為焦味是您家產生,在排查過程中您家人未說明情況以防止損失的擴大,是有一定過失在的,需要承擔一定責任。旦具體責任比例的大小,要看物業是否完全起到安全保障義務、消防公安采取的行動是否合理等多方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