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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學校在疫情期間因為我有一次忘記在簽到平臺上面簽到,從而導致收到處分。并且我還是應屆畢業(yè)生。學校難道可以憑借這樣就讓自己受到處分嗎?學校的處分公告上還有自己規(guī)定的文件。這樣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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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號律師
您好,如果學校有明確的規(guī)范性文件,根據(jù)文件的規(guī)定執(zhí)行時合理的。若您有實際出勤,只是疏忽導致的遺漏打卡,您可以向學校舉證,讓學校撤銷處分決定,或者向教育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