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掃描左側二維碼,關注我個人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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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我給你發《勞動合同風險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
我與一個考研輔導機構簽訂了協議書,機構是甲方,我是乙方提供輔導服務。協議書違約責任部分:“由于乙方個人原因導致甲方學員退費的,退費金額由乙方承擔”。這問這一條款是否合理?作為乙方如何保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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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追問
74號律師
民事合同,法無禁止既許可,這個是責任分擔問題。條款約定意思是,如果因為乙方老師自己的原因,導致學生退款的,乙方承擔責任。站在甲方角度,甲方有銷售成本,甲方可能認為自己做到應盡的義務了,乙方如果因為教學水平不行,被學生投訴,或者教師遲到早退等學生覺得不負責任要退款等這些都是因乙方引起的學生退款,認為是乙方的責任。當然合同有立場,你覺得不合理的,可以協商責任分擔比例,畢竟輔導機構和學員簽約的時候也會約定哪些可以退款,哪些不能退款,如果協商不一致可以拒絕簽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