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于:2015-12-08閱讀量:(2742)
你是加班狗嗎?
你有鼠標手嗎?
你的勁椎和腰椎生銹了嗎?
不要人家說加班,你就加,你也是有人權的。
你要懂得什么條件下,單位才可以安排加班呢?
一、由于用人單位的生產經營需要,確實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
生產經營需要主要是指生產任務緊急,必須連續生產、運輸或者經營的。
二、必須與工會協商,經工會同意。
用人單位決定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把安排加班的理由、涉及人數、時間長短等情況向工會說明,征得工會同意后,方可延長工作時間。
如果工會不同意,不可以強令勞動者加班。
違法加班是不可以的,還記得那個逼死員工的富士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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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必須與勞動者協商。
用人單位決定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進一步與勞動者協商,因為加班需要占用勞動者的休息時間,只有在勞動者自愿的情況下才可以安排加班。
如果勞動者不同意,不可強令。休息權是法定的權利,任何人非依法定程序不可剝奪。
加班強度分人的,別抓到個員工就往死里加班 ↓↓↓
四、安排加班的時間長度必須符合勞動法的限制性規定。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應嚴格控制延長工作時間的限度,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有時候,常安排員工加班也是必要的,那推薦您 →
五、緊急事件,危害公共安全和公眾利益的情況下,法律允許用人單位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適當突破上述規定。
有時候,加班也不是什么人權問題,是責任感問題。
第五項的緊急事件,是屬于不能拒絕加班的情況:
法律有規定這4種緊急事件,無需征求勞動者的意見,如果勞動者不加班則是違法的。
這四種情形是: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遭到嚴重威脅,需要緊急處理的;
2、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3、必須利用法定節日或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設備檢修、保養的;
4、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或者完成上級在國家計劃外安排的其他緊急生產任務,以及商業、供銷企業在旺季完成收購、運輸、加工農副產品緊急任務的。
節假日,沒事就加班的你,最重視的一定是加班費的計算哈哈哈 ↓↓
給你給你 → 《國慶來啦!你要加班嗎?!》
你,今天的加班,正常嗎?
不過,
如果是你自己上班不認真沒有完成任務
就別裝可憐說得好像別人壓榨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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