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法務指南 - 勞動人事 - 孕期被辭退并被索賠13萬!女員工這樣請產檢假,企業說算曠工!
發表于:2019-08-06閱讀量:(2363)
前幾日,繼“成都孕婦保胎到期未到崗被辭退”后,又一關于女性生育角色與勞動權益的話題再登熱搜。
此話題一出,不少網友紛紛表示自己也是“受害者”,同樣是勤勤懇懇為公司付出多年的努力,卻抵不住一個懷孕!
而在這起關乎女性三期權益保障的案件中,究竟是公司違反相關法律規定強制辭退女員工,還是女員工個人曠工違反公司規定才被辭退,一度成為大家關注的焦點。
01“孕期被辭退并被索賠13萬”
“孕期被辭退并被索賠13萬”,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山東青島平度市的一名女職工李某,在當地的一家電子公司工作接近五年后,在孕期被辭退,并且被該公司索賠了13萬元。
雖然平度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認為,該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但是平度市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卻認為,該公司解除與李女士的勞動合同的決定符合法律的規定。
現在雙方各執一詞,電子公司稱李女士曾多次曠工,不服從公司崗位調動安排,擾亂生產秩序,還給公司帶來了經濟損失,所以與其解除勞動關系完全符合法律法規。
而李女士方面則認為,該公司不給其安排實際的工作內容,辦公室不讓進,甚至不讓她在公司就餐,通過加班、調崗等手段,變相逼迫李女士離職。
近期二審再次開庭審理,雙方均拒絕調解。
今天,易法君借著這個事件給大家普及一下關于女職工孕期產檢假的相關問題。
02 孕期產檢假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六條的規定,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因此,在實踐操作中,易法君建議用人單位,若是單位內有懷孕女職工產檢的,應該要求其提供產檢證明,產檢次數、日期均以證明為準,女職工依照產檢證明請假進行產檢的應當按照正常出勤計發工資。
而關于產前檢查假一共休幾次,一次休多長時間這個問題,法律對這一點沒有明確的規定。
但可以參考原衛生部《孕產期保健工作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的有關規定,在整個妊娠期間至少提供5次產前檢查,發現異常者應當酌情增加檢查次數;以及《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第二部分中關于孕期檢查次數的規定。
孕期應當至少檢查5次。其中孕早期至少進行1次,孕中期至少2次(建議分別在孕16-20周、孕21-24周各進行1次),孕晚期至少2次(其中至少在孕36周后進行1次),發現異常者應當酌情增加檢查次數。
而《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貫徹女職工勞動保護法規有關問題的通知》更是體現了人文關懷。
其對國務院、省政府關于女職工勞動保護法規有關條款進行補充規定:懷孕女職工的產前檢查,定為十一次,每次半天,應算作勞動時間,并扣除相應的勞動定額。如有特殊情況,根據醫務部門證明可增加次數。
03 注意事項
“女職工在孕期被辭退”一直以來都是一個非常敏感的話題,處理不好的話,對于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來說都會造成很不好的影響。
對于用人單位來說,在處理勞務關系的過程中,應該更多給予員工人性關懷。對于處于孕期的員工,公司在制定崗位考核等相關規章制度時,要依法保障其合法權益。
對于三期女職工來說,則要學會保障自身權益、合法合理維權:
1.孕期女職工體檢需盡量去三甲醫院,三甲醫院能夠出具更完善、更正規的證明材料,具有法律效力。
2.孕期女職工在請假時,盡量走正規人事流程,以文字、書面的方式與企業進行溝通。
3.孕期女職工如果遭到違法解聘,應盡快向當地勞動人事局申請仲裁,必要時可以向當地工會尋求法律援助。
易法通友情提醒: 在涉及孕期的有關問題上,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要審慎思考,妥當處理,切忌因小失大。
① 掃描左側二維碼,關注我個人微信
② 關注后,發送關鍵字“干貨”2個字
③ 我給你發《勞動合同風險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