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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
現住的房產是我媽在婚內賣給我的,實際付款人是我,但土地證和房產證上有我夫妻的名字。在離婚時怎么分。另一處房產,首付是我,貸款也是我還,這會如何判。我當時每個月都有給他生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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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追問
24號律師
您好,婚內的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需要平均分割(存在自動放棄或者有過錯除外)。區別是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的方式,主要為:購買的時間,若是婚內,無法證明為個人婚前財產所購買,屬于夫妻共同財產。贈與的房產,寫的是夫妻雙方的名字,會被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需登記在個人名下。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并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準許;(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