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法務指南 - 勞動人事 - 未簽訂勞動合同怎么賠償?
發表于:2014-12-30閱讀量:(12263)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簽訂是法律的硬性規定,但在實踐中往往很多時候員工和公司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這種情況下有什么后果呢?
勞動合同必須要簽訂,而簽訂的時候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有需要的童鞋可以移步來了解下→《簽訂勞動合同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未簽訂勞動合同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員工不愿意簽勞動合同,另一種是公司不和員工簽勞動合同,快跟小編看看這兩種情況下的賠償規定!
一、員工拒簽勞動合同
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后,員工拒絕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可以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且用人單位無需對勞動者進行任何賠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二、用人單位拒簽勞動合同
1、用人單位拒絕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賠償勞動者雙倍工資。具體如下: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但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資。
2、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此時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自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于員工來說當然十分有利,那么一般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呢→《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3、用人單位拒絕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后將勞動者辭退的,應當賠償勞動者經濟補償金,若屬于違法辭退,則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賠償金。
用人單位都在什么情況下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呢?快戳過來→《用人單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
公司太無賴,不跟你簽勞動合同你要怎么舉證維權?小編都給你整理到這里啦,快來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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