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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我給你發《勞動合同風險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
我是一名租客,和房東簽訂了為期三個月的租房合同。目前為止我的租房時間超過合同期限,且我們未簽訂續租合同。現在我已經退租了,但是房東拒絕退還押金,理由是合同中的某一成立條款,所以我要求房東退還我部分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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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追問
59號律師
您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條規定:“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是租賃期限為不定期。”目前,您和房東的租賃期限屆滿,沒有簽訂續租合同,那么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為不定期,您可以隨時解除租賃合同,有權要求房東將押金返還。至于您提到的房東拒絕退還押金,理由是合同中的條款約定,合同中的條款具體是如何約定的?建議您可以選擇我們的電話咨詢服務,法律咨詢http://www.yiersports.com/p/zixun,下單后,我們的服務人員會和您電話聯系,為您分析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