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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有了整改書后,可以在不通知業主的情況下,任意讓執法局進入業主家中拆毀玻璃嗎?這種情況下造成的財產損失應該誰來承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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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號律師
您好,對違章建筑的處理,有一整套規范的法律流程:要有調查取證,認定違建,作出責令限期拆除決定,下達執法文書,強制拆除的審批,制作拆除方案,實施拆除行為并結案歸檔等程序。 在收到《責令限期拆除違章建筑決定書》后,是否有收到通知或者相關執法文書。若沒有,則拆除的行為違反了法定程序,可以要求撤銷該行為,如無撤銷的內容,可以要求確認該行為違法。同時,在家中無人也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執法人員在沒有履行法定程序的情況下進屋,該行為違反了行政法的比例原則,明顯侵犯了住宅安寧的法益,可以向執法部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