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現居住地址: 郵編:
戶口所在地: 郵編:
電子郵箱: 微信號:
學歷:
緊急聯系人及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甲方相關制度和乙方崗位特點,遵循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訂立如下條款,以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并期望雙方保持良好的長期聘用關系。
第一章 合同期限
1、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并以 為標志。
2、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乙方已知悉并確認所在崗位的錄用條件。
第二章 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1、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和乙方自身技能特點,甲方聘用乙方的工作職位為:項目經理,工作職責包括但不限于:組織制定項目總體規劃和施工設計,合理的組織、計劃、指揮、協調;保證工程質量、工期和效益的目標得以實現;協調解決與業主、監理、分包商的關系,確保工程項目正常進行;負責施工現場管理,合理使用物料、控制工程項目的施工成本、組織好各階段的竣工驗收和結算工作;按時提交報表、完整的原始技術經濟資料,配合甲方辦理交工驗收等。乙方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各項內容,同時應完成公司或上級交待的其它任務。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與乙方協商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2、乙方在 省 市工作。乙方知悉甲方根據實際經營需要或其不能控制的因素,在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可能需對乙方的具體工作地點做合理調整,但甲方調整工作地點會考慮乙方的上下班交通等因素。若出現該等工作地點調整事由,乙方同意并承諾在全國范圍內服從甲方調整具體工作地點的安排。
因甲方經營發展需要,提升乙方職業技能及能力,甲方安排乙方到其他城市培訓,不視為對勞動合同履行地變更。若乙方不服從安排,甲方可按規章制度或本合同相關約定進行處理。
3、因如下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條件發生變化,或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依據乙方的專業、工作能力和表現,有權調整乙方工作崗位。若乙方不服從安排,甲方可按規章制度進行處理。乙方若因此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1)甲方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組織結構調整及組織機構設置等情況發生變化需調整乙方工作崗位時;
(2)甲方確因經營服務需要,可以臨時安排乙方從事其他崗位工作,工作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
(3)乙方因技能、身體等因素達不到管理和執行項目等工作質量要求,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三章 工作時間、休息休假
1、乙方所在崗位執行下列第【 】種工時制度。
(1)執行標準工時制度。
(2)執行以______為周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3)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2、乙方應在規定的正常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甲方不提倡、不鼓勵加班,乙方為完成本職工作自行延長工作時間不屬于加班。甲方執行嚴格的加班審批制度,對于未執行特殊工時制的崗位,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乙方要求加班且按規章制度規定已取得審批同意的,甲方按國家或地區有關規定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3、甲方對于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帶薪休假等休假應按照勞動法律規定的要求執行。若乙方需申請事假及病假等,應依照甲方規章制度提前申請并完成審批流程。
第四章 勞動報酬
1、根據甲方《薪酬管理制度》的規定確定乙方的勞動報酬。甲方根據乙方現任職務和工作崗位,試用期內基本工資_____元/月(稅前),轉正后基本工資為____元/月(稅前);乙方作為項目經理在當月有直接負責的項目時,甲方根據乙方的崗位、考勤、考核、獎懲、項目分紅等核算工資,無直接負責的項目時,則按照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的結構發放。如甲方的薪酬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乙方同意按新制度或新崗位的工資標準確定。
2、甲方于每月 日發放工資,乙方應承擔的個人所得稅及社會保險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以甲方在銀行辦理劃賬的時間為準)。
3、乙方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為本合同約定的基本工資。
4、乙方病假期間工資計算基數為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5、乙方同意,甲方有權根據經營情況、甲方規章制度和乙方的工作內容、工作崗位、工作職務、工作地點、工作業績、工作表現等因素,調整乙方的勞動報酬,但不得低于實際工作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6、乙方在職期間因自身原因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從乙方應發工資中扣減。
7、乙方試用期滿,無違法亂紀、無嚴重違反公司規定、未給公司造成【】元以上的損失、成績突出的經甲方批準后轉成正式員工。
8、乙方工資賬號由乙方按照甲方要求開立并向甲方如實提供。如非甲方原因引起的劃賬不成功,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五章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地區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依法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可按國家、地方和甲方規定享受醫療期和相關待遇。
3、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國家和地區的工傷保險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第六章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加強職業危害防護。
第七章 知識產權和競業限制條件
1、乙方在工作期間或利用甲方資源所取得的或創作的圖紙、技術開發成果、創新成果等,其知識產權屬于甲方。
2、乙方在職期間,不得在與甲方業務有競爭關系的其他公司投資、兼職,不得從事與甲方業務有競爭關系的活動,若甲方要求乙方在離職后仍遵守競業限制義務的,乙方同意與甲方簽訂競業限制協議。
第八章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勞動合同的變更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采取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二)勞動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若乙方未提前通知,導致業主方或發包人或總承包人等利益相關方對甲方扣款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甲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3.1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達直接經濟損失_______元的;
3.2 同時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
3.3在職期間自營、從事經營或投資與甲方競爭企業、競爭性業務或與甲方相關聯的業務的;
3.4與跟甲方有競爭關系或商業往來關系的個人或組織存在業務關聯關系,有可能導致利益沖突的;
3.5挪用或侵占項目工程款、材料、設備等公司財產,或私自接受業主、客戶、供應商及利害關系方任何好處及報酬的;
3.6工作中不服從管理,不按領導、業主或利害相關方的正當指令行事或發生言語/肢體沖突的;
3.7不服從工作分配或擅自離開崗位的;
3.8泄露甲方經營信息、人員信息、薪酬信息等商業秘密的;
3.9累計曠工達____日或連續曠工達____日的,或一個月內累計遲到或早退達____次的;
3.10有任何暴力、脅迫、傷害、賭博或盜竊等不法行為及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的;
3.11利用甲方客戶、業務渠道,表達謀取私利的交易意向、發生謀取私利的交易行為或結果等;
3.12違反勞動紀律,泄露甲方商業機密的;
3.1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14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3.15在單個年度內,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累計達___天以上的;
3.16在單個年度內,擅自停工、窩工累計達___天以上的;
3.17擅自分包或者轉包的;
3.18計算錯誤/虛報/偽造工程預算、預期利潤、材料用量、材料款、設備類型與數量、設備款、工人工資等項目相關費用的;
3.19工程發生安全質量事故或工傷工亡等人身安全事故的;
3.20甲方規章制度或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它情形。
4、本合同約定之崗位或工種,乙方已知悉其錄用條件,包括招聘廣告中載明的條件、規章制度里規定的錄用條件、崗位錄用條件及下列錄用條件:
4.1按甲方要求提交入職材料并確保入職材料合法真實有效;
4.2工作能力、表現勝任甲方安排的工作和甲方規定的崗位職責;
4.3未患有精神病或按國家法律法規應禁止工作的傳染病,且身體健康條件符合工作崗位要求;
4.4與原用人單位已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
4.5與原用人單位不存在競業限制約定或不在限制范圍之內;
4.6未通緝在案或者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
4.7按本合同約定時間到崗;
4.8入職后不得拒絕按甲方制定的勞動合同版本簽訂勞動合同,不得拒絕繳納社會保險;
4.9不應隱瞞曾經受過法律處罰或者紀律處分的事實;
4.10試用期內請假不得超過三天,遲到不得超過五次,不得有曠工;
4.11崗位為屬于持證上崗的范圍的,必須合法持續持有相應證書;
4.12試用期考核應達到 分以上。 。
(三)勞動合同的終止
1、在下列情形下,勞動合同終止:
1.1勞動合同期滿的;
1.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1.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1.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1.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1.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辦理工作交接,交接內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要求交接經辦的業務工作、歸還占有的公司財物和文件資料、結清借款以及簽署相關工作交接單等其他相關手續,雙方同意在簽署交接單后方視為辦結工作交接。
第九章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應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范、主合同及本合同要求的時間和標準組織勞務作業,保證工期,確保施工安全,做到文明施工,遵守現場管理制度,并承擔由于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臟亂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
2、乙方應自覺接受甲方及監理等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服從甲方和監理的指令,認可甲方的管理規定,接受甲方按管理規定對乙方進行的處罰。
3、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進行施工,并隨時接受甲方、發包人、監理及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4、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應當立即報告甲方,由甲方按照有關規定上報有關部門,同時按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對事故進行處理。
5、乙方應當確保進場施工的人員為向甲方報備且經批準過的人員,若有批準范圍外的人員進場施工產生人身損害或財產損失的,屬于乙方管理失職,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先行賠償的,有權向乙方追償。
6、如乙方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為其配備必要的勞動保護和安全防護用品,并對其安全負責。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7、乙方應為項目人員辦理【 】保險,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并將保險單復印件交甲方存檔。如該項目采用的是內部承包方式的,則乙方自行承擔項目人員的工傷保險責任,并保證使甲方免于受到賠償請求、賠償和訴訟,甲方承擔上述責任后有權向乙方追償。
8、乙方應當于辦理入職手續時提交參加社會保險所必需的真實、合法、完整的資料,如因乙方拒絕、延遲提交資料或提交資料不真實、不完整所導致的一切后果和責任(包括但不限于不能補繳社會保險及乙方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利益等一切后果和/或責任、補繳費用和/或滯納金等)應由乙方承擔。
第十章 保密義務
1、甲方的商業秘密是由甲方研制開發或者以其他合法方式掌握的、未公開的、能給甲方帶來經濟利益或競爭優勢的、具有實用性并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包括甲方工程項目的各類圖紙(含草圖)、數據、計算機程序、生產工藝、制作方法、操作方案等技術信息,以及甲方的客戶名單、貨源情報、產銷策略、材料價格、材料供應商等經營信息。
2、乙方對于其所接觸的甲方的商業秘密及其他保密信息應當采取保密措施,包括未經甲方允許,不得將上述保密范圍內商業秘密及其他保密信息的載體(包括傳統紙質載體及u盤、硬盤、光碟、網絡存儲空間等存儲介質載體等)帶出工作區域,不得復印、摘抄、 隨意或惡意拿走與商業秘密及其他保密信息相關的文件、電腦軟件、電腦、筆記本、U盤及其它儲存介質、電腦硬件等任何資料與物品,以及采取加密措施進行保護。
3、乙方承諾不得將負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和其他未公開的資料和單據等信息用于本協議業務目的以外之其它任何目的。
4、本條所述保密責任于本協議有效期間及終止后均有效,直至相關保密信息被合法公開為止。
第十一章 經濟補償與賠償
1、乙方在工作期間,應該誠實守信,忠于職守。因乙方本人原因(包含但不限于:打架斗毆、偷竊、違反安全施工管理規范、違反甲方與業主方規章制度、玩忽職守、營私舞弊、泄露甲方商業秘密、涉密文件)或違反本合同義務造成甲方或第三方各項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2、乙方依照法律規定提前提出解除合同申請后,應積極配合甲方辦理工作交接和離職手續。如出現以下情形且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違反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
(2)違反有關保密規定;
(3)辭職未依法提前3天或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未進行工作交接或未辦理離職手續;
(4)法律、法規、甲方規章制度規定或雙方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章 勞動爭議處理和違反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1、本合同依法經雙方簽字或蓋章訂立后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乙方可以與甲方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甲方協商,達成和解協議;一方或雙方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本企業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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