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掃描左側二維碼,關注我個人微信
② 關注后,發送關鍵字“干貨”2個字
③ 我給你發《勞動合同風險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
您好,現有一處房產是我爺爺單位的名字,爺爺去世時,奶奶與姑姑簽了放棄公證書,但是因房產是單位名字所以公證書上并未填寫,奶奶去世前有倆套房產,口頭遺囑大的留給我和爸爸,小的留給我的姑姑,小的已經過戶到我姑姑名下,現在我的爸爸剛去世姑姑回來要這套大的房子,因為還是爺爺單位的名字,我想咨詢下這房子的所有權及比例
律師未回答前暫不可追問,律師的及時解答時間為:8:30-17:30,解答后您仍有疑問,可繼續提問,感謝您的耐心等待
我要追問
48號律師
您好,您爺爺單位的這套房產您奶奶和姑姑都已經簽訂了放棄協議并且已經公證那么該份聲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至于口頭遺囑,口頭遺囑的設立條件(1)須在危急情況下才可以立口頭遺囑。所謂危急情況是指遺囑人因疾病或戰爭隨時都有生命危險,無法以其他形式立遺囑的情形。(2)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注: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先前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口頭遺囑見證人條件根據《繼承法》第17條的規定,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1)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2)繼承人,受遺贈人;(3)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如果符合以上條件的遺囑有效,兩套房屋的分配按照遺囑執行,您父親去世后屬于您父親的財產部分如果沒有遺囑繼承的情況有限按照法定繼承由父母、子女、配偶進行分配,您的姑姑不是屬于第一順序繼承人無權取得您父親的遺產。如您還有需要進一步咨詢的可購買我司電話問律師服務:http://www.yiersports.com/p/zixun,由我司安排專業人士去電為您提供咨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