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掃描左側二維碼,關注我個人微信
② 關注后,發送關鍵字“干貨”2個字
③ 我給你發《勞動合同風險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
公司員工生病,休病假,過了醫療期,溝通后同意按正常流程辦理離職,但一直不來辦理離職手續,發EMS的話需要以什么理由進行解除勞動合同?EMS中必須要有哪些內容?
律師未回答前暫不可追問,律師的及時解答時間為:8:30-17:30,解答后您仍有疑問,可繼續提問,感謝您的耐心等待
我要追問
4號律師
您好,根據您的描述,我們建議公司應向其郵寄送達一份催告函,催告其返回公司辦理離職手續,并在催告函中明確指出雙方已經協議解除勞動合同。告知其在指定時間內回公司辦理離職手續,并告知逾期不返的后果。若是催告函發出超過指定期限員工仍未返回的,再依據公司規章制度的規定做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有建立工會的企業,解除前記得通知工會。向員工郵寄送達《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并在詳情單上注明所寄文件為《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最后建議將員工進行通告,在公司宣傳欄張貼一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