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掃描左側二維碼,關注我個人微信
② 關注后,發送關鍵字“干貨”2個字
③ 我給你發《勞動合同風險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
3月份以郵件形式發送離職申請給人事及公司領導,當時以缺人為由讓留到6月份,現在7月份找領導簽字領導不批說留到7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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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號律師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您可以看下您的離職申請上是否有寫明具體的離職時間以及公司的答復如何,如果有雙方對于具體離職時間有另行協商的,則以雙方協商的時間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