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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我給你發《勞動合同風險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
我在一酒店從四月五號開始工作到五月四號辭職,公司沒有和我簽訂合同,說要觀察一段時間,試用期工資談的6000元,轉正后7000元,五月十五號發工資只給了2900元。這種沒有簽訂合同的情況下能討要到克扣我的工資嗎?謝謝!
律師未回答前暫不可追問,律師的及時解答時間為:8:30-17:30,解答后您仍有疑問,可繼續提問,感謝您的耐心等待
我要追問
61號律師
您好,一般情況下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80%或者不得低于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公司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如果公司與您約定試用期工資是6000元,那么應該按照約定發放工資,如果為如實按照約定發放工資,您可以到勞動局行政部門舉報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如果沒有簽書面勞動合同,建議您搜集您有關的工作日志、招聘啟事上面有關薪資問題等,以及如果有可能舉證與您同崗位同事的薪資是一致等證據,作為您申請勞動仲裁或者舉報的證據材料,我們有勞動仲裁申請書定制服務,188元/份。另外,需要提醒您要核實一下公司未按照約定發放工資,是否是因為有扣除您的出勤、缺勤、五險一金等情況,避免造成誤會。